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。
(二)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、职业素养、知识结构,诚实守信,甘于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服务奉献。
(三)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。
(四)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、40周岁以下(1983年5月20日至2006年4月19日期间出生),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年龄要求,具体以附件1、附件2岗位招聘要求为准。
(五)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,取得学历学位证书(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4年12月31日)。
(六)在统一政策标准前提下,赋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自主权,支持各用人单位结合自身所需,自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才人才,专业、学历学位以及年龄等资格条件可以适当放宽。
(七)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、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。